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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界首管理浏览数:3139发布时间:2015-05-06 11:10:27

阜人社秘〔2015〕125号

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,各有关培训机构:
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,根据原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〈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皖人发〔2001〕30号)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15-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5〕37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目标任务和培训内容

(一)目标任务。通过开展公需科目的培训,形成以需求为导向,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,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,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,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、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,知识结构及时更新,创新能力全面提高。

(二)培训内容。主要有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。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,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,体现专业发展趋势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,了解发展动态,及时更新专业知识,全面提高业务素质。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,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,培训时间要达到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。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内容为《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》(新华出版社,石景光编著),公需科目的培训学时为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。

三、培训的方式
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、按需施教,重在学以致用,取得实效。根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,精心设计培训方案,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,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。

四、培训计划安排

集中培训在行政学院进行,共开班6期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。当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参加学习,申报职称时,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没有完成的,不予受理评审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科学部署,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,规范组织实施,注重培训实效。

(二)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,加强监督检查,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、用盗版书、乱收费、乱发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。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建立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机制,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,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。

 

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5月4日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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